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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女子遭派出所民警强奸,当事人曝内幕:所长劝私了,精神崩溃

  •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23-06-29 09:28:23

6月2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2022年1月,她被扬州市蒋王派出所一名王姓民警强奸,报警后,警方并没有保护她,而是单独给了她和作案人独处的时间,试图私了。

她拒绝私了后手机被警察没收,翻遍她所有的聊天记录和相册等个人隐私,对她进行了长达12小时的笔录。

期间,警察拒绝她拿回自己的手机与家人取得联系的请求,后来由于家人长时间联系不上当事人,不停的给当事人打电话,之后警方才无奈让她回个电话给家人报平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女子报平安的过程中,警方要求她先别告诉家人被民警强奸的事情,在做笔录时警方一直试图引导她说,是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关系的。

蒋王派出所的所长,还对受害人说强奸她的那位王警官,孩子都两岁了,如果这件事情被爆料出来,会导致他失去工作导致他家庭破裂。

做完笔录后,第二天早上七点,警方安排受害者去酒店休息,在酒店里安排了三名女警和一名男警在房间里监视她,甚至连上厕所都有两个女警在门口盯着,不要她锁门。

受害人说自己患有抑郁症,警方明着说怕她得抑郁症自杀,实际是为了监视。

最终,受害者与家人取得联系,将她接回家,但是扬州市局警察以各种理由联系她,包括她的前男友都不放过。

还问受害人,是否和男性发生关系后索取财物的行为,打电话给她其中一个前男友,问她每次与受害人发生关系是谁主动,是否会给他“口含”等莫名其妙的问题。

警方试图引导她以各种方式证,明自己是性工作者,从而帮犯罪嫌疑人洗清罪名。

警方试图包庇犯罪嫌疑人,虽然受害人报了案,也进行了审讯流程,但对嫌疑人没有做任何惩罚。

从以上受害者爆料出的信息看,警方审讯内容尺度大,这些内容不是警方正常审讯范围内的信息。

目前,纪检委已经介入案件中,民警和警察他们这样做是知法犯法,毁坏民警、警察在民众心中的形象,一个执法人员变成犯罪分子,而且还得到执法机构的保护,这叫什么事?

随后,有媒体记者联系上扬州市公安局和扬州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他们回复说:“这件事情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纪委监委也在和涉事王姓民警谈话。”

在和扬州市局工作人员的交谈中,他们不肯承认民警对受害人有强奸行为,而是认为受害人当时没有激烈反抗或反抗不够明显,犯罪嫌疑人不算强奸。

一个女的敢于实名举报,我就相信这事儿是真的,如果是诬陷民警,这位当事人早就应该被警察抓起来了,到现在没有被抓起来说明这个事是事实。

反抗不够激烈就不算强奸,简直刷新了网友们的三观,以后还能什么法律保障了。

女子这样爆料,涉事民警都没被开除出公安队伍,这个结果怎能让公众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为谁而定?执法者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本来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弱势群体的,警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同事还诱供相互推诿,这种结果很难让大众接受法律的公平公正这一说法。

做为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与被调查对象发生性行为,不管是自愿或者不自愿都是犯罪行为。

最近发生了很多执法犯法的事情,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必须予以严惩!”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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